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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0-09-21 16:4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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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滞纳金问题我们以前有学习过,滞纳金不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关于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这个问题,好多人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分享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的内容。

关于滞纳金问题我们以前有学习过,滞纳金不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关于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这个问题,好多人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分享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的内容。

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一、关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

(一)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因此,纳税人的依法应缴的滞纳金可以待欠缴税费缴纳后再依法缴纳。

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是否可以延缓?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及政策解读,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如果纳税人在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如果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不享受延缓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的内容,我们也学习了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是否可以延缓,小伙伴们都掌握住了吗、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我们推出了免费的试听课程,大家可以添加我们老师的微信来领取试听机会,也可以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公众号进行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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