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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0-09-05 15:2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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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享受的增值税免税规定,要如何执行呢?很多会计人员在实际的处理中总是出现各种疑问,为此小编整理了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重点内容,供大家参考。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享受的增值税免税规定,要如何执行呢?很多会计人员在实际的处理中总是出现各种疑问,为此小编整理了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重点内容,供大家参考。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关键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一、注意税务注册登记地

此次减免税政策,对湖北省境内和其他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优惠力度。因此,准确辨别自己是否属于湖北省境内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十分重要。实务中,不乏注册登记地与实际经营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市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建议纳税人根据其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地址进行判断。

二、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的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纳税申报案例详见:《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方法》

四、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优惠?

可以参考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七期)》中的问答:

9.我公司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通常在100万左右,可以享受这次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中对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是因为我们大多是给一些大企业做配套生产,下游企业因为抵扣的需求,会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放弃免税,开具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减税,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你公司可以按照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享受免税优惠;也可以放弃免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专用发票。

10.我公司是江苏省摩托车配件生产企业,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通常在20万左右,可以享受这次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中减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由于我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是长期合同,合同中约定提供3%专用发票供购方抵扣税款。我们可不可以放弃减税,仍按3%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减税,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你公司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按照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并按1%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3%。

重点提示:即使放弃此次的减免优惠,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去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上述文章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税政策”,今天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好了,报税过程中有疑问的,欢迎咨询网页上方的答疑老师吧。或者,可以通过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来免费试学新政策下小规模报税课程视频哦,还有大量的会计实操做账资料包供大家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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