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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分录

发布时间:2020-04-25 10:3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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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缴纳以及实操处理都是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实操处理的内容,并且所得税在进行会计分录的时候也是需要会计人员全面进行掌握的实操内容,于是为了大家能够对所得税的相关知识内容全面学习,小编今天就主要的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的知识内容了,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所得税的缴纳以及实操处理都是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实操处理的内容,并且所得税在进行会计分录的时候也是需要会计人员全面进行掌握的实操内容,于是为了大家能够对所得税的相关知识内容全面学习,小编今天就主要的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的知识内容了,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先按企业利润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预缴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上,由于商品房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未转移和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等原因,预售房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当作“预收账款”处理。因此,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的实操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还想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欢迎咨询关注我们,掌握更多实操处理的课程,不断在会计行业学习更多的知识内容,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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