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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兑换礼品会计如何做账

发布时间:2020-07-13 09:2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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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兑换礼品会计如何做账,积分兑换礼品实质上就是买东西时顶一部分的价款,那么在会计上需要对这部分的价款该怎么处理呢?积分兑换礼品如何做账呢?根据这些问题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解答,对此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就接着往下看看,希望本文的内容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积分兑换礼品会计如何做账,积分兑换礼品实质上就是买东西时顶一部分的价款,那么在会计上需要对这部分的价款该怎么处理呢?积分兑换礼品如何做账呢?根据这些问题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解答,对此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就接着往下看看,希望本文的内容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积分兑换礼品如何做账

会员用积分换东西时,其实质是用积分买东西时顶一部分价款,在实务中,需要把这部分价款作为商业折扣来处理。会员购买1000元的东西,实际收到950元,商场在开发票时就按950元来开,也就是按950元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8

此项操作,需要注意:积分换取的折扣,一定要和正品开到一张发票上。

奖励积分的增值税处理:

消费者在购买行为发生时,企业收取的价款包括了主商品的价款以及积分对应的商品价款,企业按照收取的全部价款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款,因此在消费者利用积分兑换商品时,企业不需要再对发出兑换商品视同销售,即不需要计提销项税额(企业已经提前确认销项税额)。企业购入的供兑换的商品而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况,可以依法抵扣。

积分业务会计核算规范的单一模糊性

对于积分业务的会计处理,我国会计准则采用了递延收益法,要求积分授予方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先作为递延收益核算,待客户兑换积分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获取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的,如果授予企业代表第三方归集对价,授予企业应在第三方有义务提供奖励且有权接受因提供奖励的计价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收入;如果授予企业自身归集对价,应在履行奖励义务时按分配至奖励积分的对价确认收入。

因此,递延收益法建立在授予积分公允价值可计量与兑换积分数量可测量基础上,适用于积分可兑换授予者自身商品或指定第三方商品的情况,对于可兑换非指定第三方商品的情况以及其他授予方式和使用方式等并不适用,具有明显的单一适用性。另外,该方法对授予时当期收入与递延收入的分摊方法也未明确,导致有的企业采用相对公允价值比例法,有的企业采用剩余价值比例法,信息不具有可比性,具有一定的模糊性。

积分业务会计核算的多层面实例分析

1. 积分兑换授予方商品或指定第三方商品的实例。对于该类业务,会计准则要求采用递延收益法核算,但并未对递延收益的分摊方法作出明确的规范。

例1:甲商场促销,购物每满100元积10分,不足1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1年内兑换商品,1个积分可抵付2元,积分可用于兑换甲商场所有商品。某顾客于10月3日购买了售价1 000元(不含增值税)的皮包,成本为600元,并办理了积分。11月1日该顾客将全部积分兑换为一件衬衫。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下同),相关会计核算如下:

(1)10月3日: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

递延收益 200

(2)11月1日:

借:递延收益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10月3日确定递延收益金额时采用了剩余价值比例法,即先确定递延收益200(1 000/10×2),再确定当期主营业务收入800。若采用相对公允价值比例法,递延收益则为167[1 000÷(100+10×2)×10×2],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为833。

虽然两种方法对于两期合并收入的确认总额没有影响,但收入的归属期间产生了不同。当授予日与兑换日跨期时,便产生收入的跨期分配问题,也影响购买商品与兑换商品的利润贡献分析。而当积分可兑换指定第三方商品时,不同的分摊方法将影响企业真实的促销成本。

2. 积分可兑换非指定第三方商品的实例。该种情况常见于线上交易平台,如“天猫”,客户购买商品后便会获得一定比例的积分,每一积分可兑换0.01元。该类积分有其特殊性:第一,积分兑换具有非指定性。第二,积分具有一定的买卖关系,商户授予客户积分时,要将积分所折算的等额货币金额划转至交易平台的积分账户 (即支付积分),由交易平台向客户发放积分。当客户用积分兑换商品时,向商户支付扣除积分所抵价款后的货款,积分对等金额则由交易平台支付(即消费积分)。第三,积分授予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交易平台对授予比例都有严格规定,诸如5‰、1‰不等。

该类积分的公允价值虽可以明确计量,但因其兑换的非指定性,授予者无法根据自身的经验数据对积分的兑换状况作出合理的估计,也就无法确定未来递延收益的转销额,且积分实质上通过交易平台积分账户进行交易,故递延收益法不适合该类积分的会计核算。

笔者认为,此类积分应理解为线上交易平台销售费用的一部分,商户应当在“应收账款”下设“积分”二级明细科目,并设三级明细科目“××交易平台”,收取货款时,积分所折算价款划转到交易平台“积分”账户,并作销售费用处理。对于客户的积分抵付业务,应当在“积分”下设“客户”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例2:某天猫商户所售热水器价格为1 999元,赠送199积分(折合1.99元)。客户支付货款时,使用1 000个积分(折合10元)。该交易的会计核算如下:

(1)商户发货时:

借:应收账款——客户 1 997.01

——积分——交易平台 1.99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999

(2)商户收款时,积分所折算价款直接转入天猫平台积分账户:

借:银行存款 1 987.01

应收账款——积分——客户 10

销售费用 1.99

贷:应收账款——客户 1 997.01

——积分——交易平台 1.99

(3)交易平台将客户所用积分折算价款后划入商户账户: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账款——积分——客户 10

3. 交易平台积分业务的实例。线上交易平台在自身、商户与客户之间搭建的积分体系具有明显的实质交易特性。当商户授予客户积分时,须通过交易平台积分账户进行并向交易平台开具一定形式的购买性质票据,而商户所获得的客户抵付货款的积分,也须通过交易平台积分账户进行,并向交易平台开具一定形式的销售性质票据。对于交易平台而言,积分属于一种虚拟商品,用于所有商户的兑换,应当作为销售和购买活动进行会计核算。

例3:承例2,交易平台积分账户的会计核算如下:

(1)商户授予客户199个积分并发货时:

借:应收账款——××商户 1.99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9

(2)商户将积分所折算1.99元转入天猫平台积分账户时:

借:银行存款 1.99

贷:应收账款——××商户 1.99

(3)客户使用积分抵付10元货款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

贷:应付账款——××商户 10

(4)积分账户向商户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商户 10

贷:银行存款 10

以上就是积分兑换礼品会计如何做账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了,看完上文你是不是有了一定的了解,想要深入学习会计实操做账的,欢迎大家咨询关注会计教练公众号,免费试听相关课程视频吧,保证让大家掌握实操做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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