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那么车票、机票丢了,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不能再报销了吗?
火车票、飞机票丢失后如何报销?如果出差回来后,需要报销的火车票、飞机票不小心丢失应该怎么办呢?很多人遇到火车票、飞机票丢了的情况就变得非常着急,一着急就又会失去分寸,不知道怎么办,别急下面为您解答。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依据上述规定,如果丢失火车票,飞机票,如何报销?
答:如您丢失火车票、汽车票,应联系售票单位进行挂失。挂失后以挂失补车票或者取得下列文件规定材料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文件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生活中总会有人大意弄丢自己将要报销的费用单据,看了这些,你知道原始凭证丢失之后,该怎么办了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更多税务知识,请关注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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