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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怎么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10-12 17:2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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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如何预缴增值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话,是应该把转让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点的朋友,可以来阅读文章哦!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怎么预缴增值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话,是应该把转让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点的朋友,可以来阅读文章哦!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预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14号公告):

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就是“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怎么预缴增值税”的阐述内容啦,会计教练每天为大家分享专业的财税知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收藏关注我们,或许最新的会计资讯,还可以在文章下方扫码,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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