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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期限的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18 11:29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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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人必须在年度终了的五个月内完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但是由于此次疫情原因,汇算清缴工作是否可以延期呢?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期限的新规定,跟着小编来看看有关规定是怎么要求的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人必须在年度终了的五个月内完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但是由于此次疫情原因,汇算清缴工作是否可以延期呢?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期限的新规定,跟着小编来看看有关规定是怎么要求的吧?

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期限延期

疫情持续了这么久,税务机关会不会考虑延迟本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期限?

答:国家税务总局将会根据疫情影响的时间,考虑合理延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期限。

上述文章就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期限的新规定”的内容,就到此结束了。好了,税务工作中有不能够处理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答疑老师哦,同时我们也为大家提供有各种税种的精讲免费试听课程,想要试听学习的,扫描右上方二维码联系老师进行试听吧。会计常用的会计实操做账分录也是可以免费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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