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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福利费的涉税风险及纳税调整

发布时间:2020-07-09 08:5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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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福利费会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呢?以及一些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都是怎么规定的呢?这些个问题是需要各位会计进行了解的。为了更好地帮助各位进行处理税务工作,小编整理了企业福利费的涉税风险及纳税调整的相关知识,来参考学习一下吧。

发放福利费会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呢?以及一些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都是怎么规定的呢?这些个问题是需要各位会计进行了解的。为了更好地帮助各位进行处理税务工作,小编整理了企业福利费的涉税风险及纳税调整的相关知识,来参考学习一下吧。

一、企业福利费税务风险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I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总局官方网站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福利费纳税调整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第三条: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企业的福利性补贴,如果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起发放, 且己经缴纳个税的,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以上有关企业福利费的涉税风险及纳税调整,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有关福利费的财税问题都可以咨询文章底部老师微信进行详细了解哦,另外对会计实操做账经验积累有兴趣的,咨询老师免费试听体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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