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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的税会处理及申报表填写(案例解析)

发布时间:2020-07-06 15:5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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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大家整理介绍“坏账准备的税会处理及申报表填写(案例解析)”,关于坏账准备的税会处理及申报表填写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具体的整理与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多做学习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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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

A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核算坏账损失,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018年为1000万元,2019年为2000万元,本年核销坏账为200万元,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坏账80万元,则当年坏账损失纳税调整的金额为多少?

解析:

(一)会计处理

1.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231坏账准备)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A公司2019年初坏账准备余额 =1000*5%=50万元

2019年末坏账准备余额=2000*5%=100万元

50+2019年应计提坏账准备X+80-200=100

X=17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700000

贷:坏账准备 1700000

2.核销坏账(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以后期间这部分应收账款确实不能收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231 坏账准备)规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借:坏账准备 200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00

3.已核销的坏账准备以后又收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231 坏账准备)规定,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应收账款 800000

贷:坏账准备 800000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应收账款 800000

(二)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该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170万元,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收入,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70万元。

坏账准备的税会处理及申报表填写(案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该企业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坏账80万元,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坏账准备的税会处理及申报表填写(案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企业本年核销坏账为20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坏账准备的税会处理及申报表填写(案例解析)

本例合计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0+80-20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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