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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缴纳上月的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6-28 09:4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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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缴纳上月的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呢?本月检查发现上月的增值税漏缴了,这个月对上月的增值税进行补缴的账务应该如何处理呢?应该用哪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本月缴纳上月的增值税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本月缴纳上月的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呢?本月检查发现上月的增值税漏缴了,这个月对上月的增值税进行补缴的账务应该如何处理呢?应该用哪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本月缴纳上月的增值税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1、上月末未交税金转出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本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不同于非辅导期纳税人“当月认证,当月入账抵扣”,辅导期纳税人实行的是“当月认证,比对无误后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规定:

第七条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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