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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计抵扣的税会处理

发布时间:2020-06-15 18:0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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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计抵扣的税会处理如何做?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农产品采购和领用时的加计抵扣税会处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了解一下,也许会有一些新的收获与发现,可以帮助到您的工作与学习!

农产品加计抵扣的税会处理如何做?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农产品采购和领用时的加计抵扣税会处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了解一下,也许会有一些新的收获与发现,可以帮助到您的工作与学习!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某公司向农业合作社收购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金额10000元,则总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00×10%=1000元。本月全部领用。

1.采购时:

借:原材料 9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

贷:应付帐款 10000

2.领用时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 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票面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 ÷ 票面税率(扣除率)×1%。=900 ÷9%×1%=100

借:生产成本 9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贷:原材料 9100

以上是“农产品加计抵扣的税会处理”的全部内容啦,看完上文的你,有没有更了解了些?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答疑老师,若是您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学习资料,可以扫码添加下方老师微信,即刻领取海量免费会计学习资料和试听课程,我们在会计教练等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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