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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代收车船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0-06-06 17:0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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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是需要缴纳相应的车船税。那么作为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机动车辆保险代收车船税如何列支?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相关的会计分录已在下文中一一作了整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对大家有所收获。

根据相关的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是需要缴纳相应的车船税。那么作为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机动车辆保险代收车船税如何列支?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相关的会计分录已在下文中一一作了整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对大家有所收获。

机动车辆保险代收车船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机动车辆保险代收车船税如何列支?

一般买车险来说保险公司会给你两份发票,一份是商业险发票,一份是交强险发票,交强险发票里有代收车船税的的内容显示.一般交强险950,车船税300,车船税金额按汽车排量定.

车辆保险发票上的车船税如何入账?

缴纳车辆保险车船税的会计分录是: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贷:应交税费-车船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第九条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在收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将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保费发票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第三条第(七)款规定,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时按规定代收车船税,并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文件,5月1日营改增后,保险公司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应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额、滞纳金、合计等。

以上内容关于机动车辆保险代收车船税如何列支?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小编为各位财务小伙伴介绍到这了,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相关会计分录。如果各位小伙伴想获取更多的财务知识,或在财务工作中存有其他财务问题,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即可向专业老师提问,将会有老师一对一解答,免费试听相关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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