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个税年度汇算的温馨提示,小编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也许会有些帮助呢!
关于关于个税年度汇算的温馨提示,小编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也许会有些帮助呢!
2019年全年只在一个单位拿工资,根本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主要是适用于有多处综合所得的自然人。
以上认识是错误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自1月起至12月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薪金,且没有或者已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公益慈善性捐赠等各项扣除,单位通过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与您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对此情形,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您因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晚,导致12月仍不能足额扣除、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的,或者还有未能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等,需要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办理扣除并获得退税。
如果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您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1.您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3.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2)取得收入时,您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税年度汇算的温馨提示就是上文内容啦,希望您能顺利做好个税年度汇算,减少烦恼!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上方在线答疑老师哦!添加下方老师微信,可以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哦!
上一篇: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注意
下一篇:有关个税年度汇算退税的温馨提示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