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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0-05-29 16:1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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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作为会计人员,必须要了解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罪与罚。同时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不要违反会计规定,多了解会计法,做一个合格、遵纪守法的财务人员。具体内容请看下文吧。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作为会计人员,必须要了解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罪与罚。同时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不要违反会计规定,多了解会计法,做一个合格、遵纪守法的财务人员。具体内容请看下文吧。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如下所示:

《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理解这条规定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隐匿是指故意转移、隐藏。故意销毁是指故意予以毁灭。

2.上述行为若不构成犯罪,仅需承担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3.上述行为若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涉及到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相关内容了,希望大家一定要做有职业素养的会计人,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哦。如果大家想要免费试听更多财务课程视频,欢迎大家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会计教练老师微信,即可领取大量资料,帮助您解决会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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