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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0-05-27 18:1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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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权应注意哪些问题?你也在对此疑惑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解答,你可以具体了解一下哦!

一般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权应注意哪些问题?你也在对此疑惑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解答,你可以具体了解一下哦!

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一般纳税人应就其放弃免税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销项抵扣的计税方法,出于纳税核算便利性和进项抵扣准确性的考虑,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现行规定是,一经放弃免税,36个月不得变更,且应按照应税项目来放弃免税,而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

比如说,某一般纳税人兼营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在疫情期间均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可以选择就其提供的所有餐饮服务享受免税,向客户开具税率栏标注为“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同时就其提供的所有住宿服务放弃免税,向客户开具专用发票。但无论是餐饮服务还是住宿服务,都不能就开具专用发票部分收入缴纳增值税,其他未开具专用开票部分收入享受免税。

以上关于一般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权应注意哪些问题的解答就到这里啦,希望上文给了你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咨询会计教练答疑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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