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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从事小额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需要发票吗?

发布时间:2019-09-09 18:0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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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从事小额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需要发票吗?会计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内容特别多,也特比杂,特别做到非常专业的知识内容,那么,支付从事小额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需要发票吗?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进行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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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从事小额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需要发票吗?

答复:

这些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也就是说,对于每次500元以下的劳务支出,可以没有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只需收据,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

增值税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支付从事小额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需要发票吗?这一问题想必大家已经有所了解。想要快速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可以在会计教练网站多多学习,学习一些专业知识点以及多看一些案例,可以帮助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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