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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国家收购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5-14 10:29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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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土地被国家征收的时候也是需要企业各种数据费用内容的时候,而企业中的会计伙伴也是需要对这部分内容进行相关账务的实操处理,但是各位会计人员都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吗?而为了大家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知识内容,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土地被国家收购账务处理的知识点了。

当土地被国家征收的时候也是需要企业各种数据费用内容的时候,而企业中的会计伙伴也是需要对这部分内容进行相关账务的实操处理,但是各位会计人员都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吗?而为了大家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知识内容,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土地被国家收购账务处理的知识点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3号)第四条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因此,企业土地收储若是属于因公共利益进行搬迁的,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资本公积

若企业土地收储不是属于公共利益进行搬迁的,其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处置土地: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主要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土地被国家收购账务处理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伙伴如果还想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处理等知识内容,欢迎各位会计伙伴咨询关注我们,领取更多实操的知识内容,不断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学习更多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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