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行业处理有关税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是在正常不过的工作内容了,并且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也都是需要缴纳更多有关税务的,因此会计人员就更需要对这些税务内容全面的进行掌握了,于是小编今天就主要的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个人房屋出租缴纳税务的知识内容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会计行业处理有关税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是在正常不过的工作内容了,并且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也都是需要缴纳更多有关税务的,因此会计人员就更需要对这些税务内容全面的进行掌握了,于是小编今天就主要的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个人房屋出租缴纳税务的知识内容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增值税
(一)自然人
1.住房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5%) ×1.5%
2.其他房屋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5%) ×5%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个体工商户
1.住房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5%) ×1.5%
2.其他房屋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5%) ×5%
如果个体工商户为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9%) ×9%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租赁房屋收入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那么小编今天就是主要为大家总结这么多有关个人房屋出租缴纳税务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还想更加全面的掌握税务实操的知识内容,可以咨询关注我们,领取更多税务实操处理的课程内容,在会计行业掌握更加全面的税务实操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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