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

发布时间:2020-04-13 10:06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问题小编整理一下内容,不了解的小伙伴一起来阅读一下文章吧,一起来了解下吧!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问题小编整理一下内容,不了解的小伙伴一起来阅读一下文章吧,一起来了解下吧!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是180天。

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没有开具,就没有有效期限,如果已经开具,有效期为180天,180天内可以进行红冲等操作,超过180天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


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后续大家还想咨询发票类的问题可以关注在线客服,专业的老师会为您答疑,随时欢迎您留言,也可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领取更多相关视频进行学习。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