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09 11:21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在会计行业中增值税作为知识内容有很多的税种,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全面进行学习的税务内容,因此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税务处理的工作内容,小编今天就主要为大家整理这么多有关通行费电子发票规定的知识内容了,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会计行业中增值税作为知识内容有很多的税种,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全面进行学习的税务内容,因此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税务处理的工作内容,小编今天就主要为大家整理这么多有关通行费电子发票规定的知识内容了,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三)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通行费电子发票规定的知识内容就到这里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还想学习更多税务处理的实操内容,可以点击右方在线客服咨询我们,不断的学习更多实操的知识内容,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