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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坏账有哪些依据

发布时间:2019-12-30 10:3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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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是会计人员在处理账务内容中需要学习的内容,但是有很多进入会计行业没多久的会计人员对于坏账的知识内容都不够了解,但是坏账对于企业的发展却又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学习处理坏账的知识内容,小编在以下的文章内容中就为大家整理了确认坏账依据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坏账内容可以点击下方图片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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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坏账依据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温馨提示: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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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坏账准备科目以及坏账损失的知识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大家如果还有关于确认坏账依据的问题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领取更多微信一对一答疑,详细的了解更多会计行业的全面知识内容,获取超实惠会计培训礼包,更加深入的学习坏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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