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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残保金工资总额

发布时间:2019-12-15 15:3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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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全程就是残疾人的就业保障金,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日常生活,而对其他企业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缴纳保障金。那么问题来了,如何计算残保金工资总额呢?在财务工作中负责这一部分的小伙伴,你们都知道怎么计算的么?接下来的文章内容,对残保金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总结,希望大家认真阅读,毕竟这些知识都是大家在工作中常常遇到的。

残保金的全程就是残疾人的就业保障金,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日常生活,而对其他企业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缴纳保障金。那么问题来了,如何计算残保金工资总额呢?在财务工作中负责这一部分的小伙伴,你们都知道怎么计算的么?接下来的文章内容,对残保金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总结,希望大家认真阅读,毕竟这些知识都是大家在工作中常常遇到的。

如何计算残保金工资总额

如何计算残保金工资总额?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上年在册职工总人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残保金的征收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的征收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上述有关“如何计算残保金工资总额”?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是要掌握一些计算公式的,因此大家在工作中也应该不断的学习。如果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同时也可以通过关注我们会计教练的官网,来学习更多会计知识;多多关注吧!另外想要提升会计实操技能的小伙伴,来免费试学吧,保证大家能够熟练掌握会计实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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